▲馬曉光。(圖/翻攝網路)


【亞太新聞網/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11月起將擴大台籍律師在陸執業可代理的涉台民事案件範圍,中國司法部去年11月14日宣布,決定擴大取得大陸法律職業資格並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涉及台灣居民、法人的民事訴訟代理業務範圍。

中央社報導,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馬曉光今上午以「答記者問」形式表示,自11月1日起,取得大陸律師職業資格並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執業,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範圍將擴大至5大類、237項,即2008年已開放的涉台婚姻、繼承訴訟業務基礎上,新增涉台合約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以及與上述案件相關的適用特殊程序案件。

馬曉光說,這項開放舉措將為台灣法律界人士尤其是中青年法律從業者到大陸就業、興業創造更好的發展機遇,為深化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保護兩岸民眾合法權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根據中國司法部數據,自2008年開放台灣人士參加中國大陸國家司法考試並在大陸執業以來,截至2015年,有4295名台灣人士報名,293人通過考試,其中有近百人已獲准在大陸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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