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效率高業績大, 監察委員長期賣力緝查弊端、為國為民服務,豈容媒體以文字遊戲做不實之報導無中生有汙衊他人的行為,如何教育下一代孩童又如何以良知善念教導讀者


記者聞亦芬 / 台北報導


在迎接新的一年的同時,監察院所有同仁一刻都不得閒,尤其是監察委員經常風塵僕僕馬不停蹄,或主動出擊緝查弊端、或受理為民伸張正義,翻開監察院的最新消息,不少監察成果、以及各類調查報告出爐,顯然可見監察院效率高業績大, 監察委員賣力緝查弊端。最新消息如下:


一、監察院督促農委會加強農保清查, 近1年來3萬多名「假農民」遭退保 為國家節省 $ 51億餘元:

監察委員「楊美鈴」指出;透過調查已促使「農委會」提案修正「老農津貼暫行條例」,將申領老農津貼應具備的農保年資由6個月延長至15年,以落實照顧長期從事農業的老年農民,並且改善藉由購買農地參加農保6個月,進而領取老農津貼,分蝕農業經費的不合理現象。估算修法施行後15年共可減少$463億餘元的老農津貼支出。


另為確保農保被保險人必須實際從農,以澈底根絕假農民,「內政部」再度提案修正農保條例第5條規定,並於104年12月30日修正通過,以確保真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的保險權益。「農委會」及「內政部」在積極進行農保資格清查,截至103年12月底經清查遭退保人數高達7萬多人,已為國家節省公帑高達$185 . 97億餘元。但監察院並未因此就認為假農民的問題已告解決,仍持續追蹤後,104年截至11月底,未及1年經清查遭退保人數又再增加3萬多人,為國家再節省$51億餘元,成效斐然。兩年來為國庫省下 $ 237 億元 ,應給予喝采!


二、監委調查夜店消費安全,改善效果逐漸明顯:

「高鳳仙」、「孫大川」、「江綺雯」、「林雅鋒」、「陳慶財」等5位監察委員在103年完成「『夜店』(飲酒店)違法及犯罪防治」專案調查研究,並持續追蹤1年後,針對外界所關心的夜店撿屍、酗酒毒品、及黑道幫派圍事等,已促請『行政院』訂定「行政院各相關部會加強夜店管理分工表」,並於105年起將夜店業納入聯合稽查之督考,考核地方政府落實夜店管理情形。


監察院的專案調查也發現,財政部以夜店性質敏感特殊、出入分子複雜、及查稅困難為由,未對夜店執行統一發票消費稽查,造成夜店多以最低稅率5%課稅,且逃漏稅問題嚴重。經改善後:財政部各地國稅局於103年及104年開始對夜店逃漏稅進行專案稽查,103年11月至12月全臺稽查銷售額達$ 2 . 3億元,104年1月至8月全臺稽查銷售額達$ 7 . 6億元,並加強輔導夜店營業人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取得合法進項憑證及誠實申報繳納營業稅,減少營業人逃漏稅捐,維護租稅公平。應給予高度肯定!


監察院表示,夜店等消費場所的健全管理,攸關消費者安全保障,特別在年節期間,民眾進出此類場所更加頻繁,政府更應善盡把關責任,讓消費者安心。


三、監察院協助民眾取回超額抵稅土地,連19年的佃租一併領回:

某民眾的父親在19年前往生時,遺留下多筆的財產,但因為必須要繳納高達400萬餘元的遺產稅,而當時同時繼承一塊農業土地,經考量之後決定依法向國稅局申請用該農業土地抵繳遺產稅額。依照當時的法令,該民眾只能眼睜睜看到該筆土地移轉登記為國有。


於是監察院續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查處。釐清後,該分署核算扣除各項稅捐、規費及管理費用,按溢繳遺產稅價額部分土地占抵繳土地價額之比例,退還了佃租。這位民眾除了順利分割土地取得所有權,也一起取回了19年佃租及利息。他非常感謝還特地撰寫謝函向監察院致意。


為了瞭解政府是否仍有未歸還土地所有權的類似案例,監察院函請財政部深入清查,發現確有類似案件共2案,相關單位已一併處理將土地歸還民眾。
 

四、監察委員「高鳳仙」嚴正駁斥『時報周刊』於2 / 5日之不實報導,監察院以四點聲明嚴正澄清,不容以媒體之名,無中生有汙衊他人:
 

1. 針對報導指控高委員淪為行政院打手等內容,不應任意汙衊,請周刊應即查明更正,監察院高委員也保留法律追訴權。

2. 高委員鳳仙表示;監察院90年調查報告並未提及以何種價格出售,認為可以用公告現值出售係台北市政府的意見,並非90年調查報告的意見。而監察院99年調查報告係認為行政院依市價出售並無違誤,乃依法論法。且此二報告內容尚無前後矛盾,亦無適用法規錯誤,外界可加檢驗。

3. 高委員鳳仙表示;周刊內容所轉述「1坪630萬,趕快去買啊…」等談話內容絕非事實,當日尚有其他在場媒體記者可資證明。

4. 本案相關陳情;監察院已受理尚依規定處理中。對於『時報周刊』的報導扭曲了事實、混淆了視聽,深表遺憾。

 

 

關鍵字:監察院  效率高 業績大  監察委員 賣力 緝查弊端 不容被毀謗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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