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中市政府今年3月前往超市、傳統市場、賣場等處,抽驗酸菜、榨菜、嫩薑等醃漬蔬菜共40件,檢驗防腐劑包括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以及漂白劑二氧化硫,今(22)日檢驗結果出爐,共12件與規定不符,不合格率30%,衛生局除立即通知業者下架、不得販售並進行後續處理,供應商中有4家屬台中廠商,也將依法裁罰。

這4家業者均零售販售給散客,衛生局已立即要求下架並回收違規產品,而對於台中市的供貨製造商,也將依調查結果依違反食安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限量暨規格標準」,同法第47條予行政裁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大甲區菜工廠「酸菜」二氧化硫0.14g/kg(標準:<0.03g/kg)1件移至彰化縣衛生局續查;大甲區劉啟賢攤「酸菜」二氧化硫0.46g/kg(標準:<0.03g/kg)及東區順益商行「鹽漬筍干」二氧化硫0.04g/kg(標準:<0.03g/kg)2件移至嘉義縣衛生局調查辦理,衛生局除移源頭外縣市調查,也立即通知台中市販售點下架違規產品,維護市民消費安全。

衛生局說明,食入過量防腐劑苯甲酸會引起腹瀉、胃痛、心跳快等症狀,而漂白劑二氧化硫若食入過量,則可能會造成呼吸困難、腹瀉、嘔吐等,氣喘患者可能會產生不同程度過敏反應,可能引發哮喘與呼吸困難。

衛生局長徐永年提醒,民眾購買醃漬蔬菜時可多看、多比較,選擇信譽良好商家或選購完整包裝、標示清楚的產品購買,避免購買顏色過於鮮艷及有刺激異味產品;徐局長也呼籲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第18條規範,合法安全使用食品添加物產製食品販售,以免違規檢出超標而觸法受處分,共同維護安全飲食消費環境。
 

關鍵字:中市衛生局 抽驗市售 醃漬蔬菜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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