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地方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府提案修正台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歷經近20年努力,終於在修法上有重大突破。「臺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修正案經臺北市議會11月2日完成法規委員會分組審查,待完成修法程序後,包括有線電視、固網等各類纜線橫越市區道路上空,須向北市府申請許可。同時既成道路的修繕,公家也可介入。


▲未來北市如果有纜線通過道路上空必須要申請(圖片來源:網路)
 
根據修正案內容,其他未經許可設置之設施物、破壞市區道路及附屬設施(如綠化植栽)及違規使用等行為,也會有更明確的處罰規定。包括現行「臺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及柯市府104年7月成立「臺北市道路管線暨資訊管理中心」,以及新修道路管理規則,三管齊下對於市區道路上空、路面或地下設施物設置情形,將更全面性更有效的整合管理,再提升市區道路服務品質及市容景觀。
 
本修正案歷經近20年,從「繁複」(原條文79條)至「精簡」(修正為27條)的過程,除了大幅度刪除與其他規定重覆條文,更符合事權統一、專責管理的原則,讓條文內容與時俱進,切中現行道路管理需求。為了維護社會秩序與保障各類用路人的權益,對於騎樓及既成道路等施工管理問題,也提供了更符合公益的法源依據。
 
另外一方面,對已經公眾通行數十年的既成道路維管問題,未來經「臺北市公私有土地既有道(通)路之維修流程」認定後,市政府將可對損壞嚴重的路面作必要改善,保障公眾通行安全。相對的,也將支付償金給土地所有人,以符憲法保障私有財產宗旨。
 
另外,雖然臺北市推動騎樓整平工程已10年以上,但市區道路兩旁之騎樓為私有產權,過去在施工及管理上可能遇到的問題,本法通過後,也有更明確的法源
依據,可還給市民更優質、友善的騎樓通行空間。 
 
台北市工務局表示,為強化道路管理,對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的使用行為或破壞行為,都將課予相當的處罰及損壞賠償,例如,破壞市區道路花草樹木或違規使用市區道路,均將受罰,請市民務必愛護市區道路相關設施並共同維護公眾通行的權利,未來在修法通過後,北市府亦將加強宣傳。 
 

關鍵字:台北市 道路管理規則 纜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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