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網路)

 
【亞太新聞網/生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中央健保署昨日指出,乃放寬第二階段C肝全口服抗病毒新藥治療給付條件放寬,昨5月15日起正式上路,病患無須接受「干擾素」合併「雷巴威林」治療失敗,只要是基因型第一型、符合F3以上肝纖維化程度門檻,經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完成登錄程序後,即可使用健保給付C肝新藥,符合放寬用藥條件的病人約9100名。

台灣肝病醫療策進會特別提醒,慢性C型肝炎病人在接受健保給付之C肝全口服新藥治療時,應注意三大原則:「主動告訴醫師病史與用藥史」、「定期接受肝功能監測與血液檢測」、「注意肝功能異常狀況」。

肝策會會長、教育部國家講座教授、台大醫院高嘉宏醫師解釋,為確保用藥安全,就醫時要告知處方醫師完整的病史及用藥史,並定期接受肝功能與血液的檢測與追蹤;用藥期間若出現疲倦、虛弱、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茶色尿、皮膚與眼白變黃(黃疸)、淺色糞便等異常症狀,要立即告知醫療人員。

據悉,C肝口服新藥今年首度納入健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編列新台幣20億元預算,1月底開放申請C肝健保口服新藥,患者除了得是慢性C肝患者,還得曾接受干擾素與雷巴威林治療失敗,以及肝纖維化程度需在重度(F3)以上,預計將治療約9100名。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長施如亮時表示,C肝新藥給付名額有限,患者應把握機會儘速就醫,由醫師上網登錄後,符合條件者就可獲健保給付新藥。患者如果肝纖維化嚴重,建議儘速就醫,由醫師評估是否適合用藥。

關鍵字:C肝 新藥 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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