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籲民出國或網購藥注意 勿花錢傷身【圖/記者孫慶璋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孫慶璋嘉義報導
 
暑假可說是旅遊旺季,尤其民眾至國外旅遊時或經由網路購買到各式產品,「藥注意,勿買來路不明藥品!」嘉義市政府衛生局7日特別提醒民眾,切勿任意購買及食用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或誇大療效之產品,更不要購買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並且勿將藥品當成一般商品、土產或伴手禮,餽贈親友,以免因該藥品摻加禁用有害成分,而危害健康。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指出,日前海關攔截到國人至日本旅遊時常常購買的日本緩瀉藥快遞包裹,但內容物為綠白色膠囊,與原品粉紅藥粒不符,經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化驗,竟含有Sibutramine(西布曲明)及phenolphthalein(酚酞)成分,含該成分之藥品許可證早已被本國廢止,Sibutramine是過去知名減肥藥物「諾美婷」的成分,因為可能引發心悸、心律不整、心跳停止甚至死亡等副作用;phenolphthalein則是能促進排便的瀉藥,長期使用可能造成腹痛、電解質不平衡,且也有致癌疑慮。
 
每種藥物都有其用量用途、禁忌及副作用等,嘉義市政府衛生局藥政科何宛青科長提醒民眾,切勿擅自上網隨便購買服用藥物,來源不明的藥甚至有可能摻加其他非法成分,因而傷害身體,且無法申請國內藥害救濟,花錢又傷身。民眾如有身體不適,應就醫或循正當管道取得合法之藥品。民眾若要查詢中央檢驗過不合格的食品及中藥摻加西藥產品、偽禁藥等相關資訊,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不合格產品專區( 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4486 )瀏覽。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再次提醒民眾,自國外帶回的藥品不可公開陳列販售,以免觸法,因凡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之偽禁藥,可依藥事法第82條,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未經核准擅自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藥事法第83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參考資料來源:1060705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關鍵字:嘉市 出國或網購 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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