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新市一名20歲林姓女子有精神疾病,連續兩天前入小學持美工刀傷人(圖/翻攝翻攝畫面)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的20歲林姓女子,疑似精神不穩,11日拿七把美工刀闖進幼稚園割傷4歲女童,當場被逮,訊後交保,12日又至國小教室劃傷七歲男童,落網時說「我記不得發生什麼事」,檢方複訊後,認為有反覆實施傷害罪之虞,傍晚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駁回,將林女強制就醫。

警方調查,11日8時她到某私立幼兒園的女廁,見4歲女童如廁後,突拉其左手,從外套口袋取出美工刀,割傷女童手臂內側4公分。女童驚嚇負傷回教室求救,老師在走廊攔住對方並報警,女童送醫縫合八針。


▲林女遭警方帶回警局。(圖/翻攝畫面)


警在她身上搜出7把美工刀,嫌犯卻以「不清楚」、「不知道」、「忘記了」,稱想不起事發過程,也不知道為何這樣。警依傷害罪移送,檢方予以兩萬元交保。

女子12日上午近7時出門步行3公里到一所國小,見一年級教室男童落單,持美工刀在男童掌心、手背連劃兩刀後離去。男童就醫無大礙,校方在教室100公尺外,發現女子蹲坐角落,警方獲報逮人,起出一把美工刀。

女子向警供稱不記得前天曾割童,也不知昨為何再傷童。因接連傷人,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送往嘉南療養院強制治療,法院裁示強制就醫。

女子阿公說,孫女從小功課不錯,但國一遭同學勒索金錢,曾被毆打、拿刀劃傷,好好一個人變得怪怪的,常躲學校頂樓、圖書館一整天,天黑也不回家。就醫後有吃藥控制,從未傷過人,「足歹勢ㄟ,讓無辜孩子受傷害。」

女子父親說,女兒因精神疾病持續就醫,不久前好轉,請假休養一周後準備上班,不知為何連續傷童,讓他很無奈。律師李合法說,精神病患者當下行為若屬無意識,就算犯罪在《刑法》上是不罰的,是否為心神喪失須經醫師專業鑑定,民事賠償恐怕也無法求償。

南市衛生局指,女子是列管個案,過去未自傷或傷人,曾於上月底、本月初兩度病發送醫,院方建議住院,但家人堅持接出院。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說,外界重大創傷跟壓力會導致人格喪失,且可能造成失憶,但精神病患的傷人案仍要司法精神鑑定,才能得知犯案動機。

關鍵字:台南 身心障礙 美工刀 闖校園 割傷學童 強制就醫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