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查扣安非他命2公斤現金11萬4千元等物。(圖/屏東地檢署)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等單位,於民國107年1月24日晚間,在屏東縣屏東市建民路與建華一街口,逮捕駕駛BMW休旅車運送安非他命毒品販售之蘇○誠,共起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結晶成品毛重2公斤、現金11萬4千元等物,並扣得該部運毒工具BMW休旅車,後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裁定蘇○誠羈押禁見。

屏地檢於日前接獲屏東地區蘇姓毒梟涉嫌銷售鉅量毒品牟利等情資,即由檢察官鍾佩宇指揮前述司法警察機關共同偵辦,持續偵蒐蘇某販毒網絡,並掌握其行蹤。

近日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即向法院聲請搜索票,而於107年1月24日晚間,在屏東市區查覺蘇某駕駛之BMW休旅車,埋伏跟監後,在前述路口查獲蘇○誠人、車。並於逮捕蘇○誠後,在其所駕駛BMW休旅車小客車內起獲塑膠袋包裝之安非他命毒品2大包(計毛重2公斤)、現金114,000元、蘋果牌行動電話1支,更將上開供運毒用之BMW休旅車予以查扣,復至蘇○誠屏東市區住處扣得疑似販毒所得之現金10萬元及蘋果牌行動電話1支等物品。

檢察官訊後認蘇○誠涉犯運輸及販賣第二級毒品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於同年月25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地檢署將貫徹新世代反毒策略,持續查緝,向上溯源,阻止毒品流竄市面,並斷絕吸毒者任何可能取得毒品之不法管道。


▲蘇嫌所駕駛之運毒工具BMW休旅車。(圖/屏東地檢署)

關鍵字:屏東地檢署 偵辦販賣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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