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長張博雅(中)觀賞藝術家作品後合影。(圖/協會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劉彩雲/台南報導】

近期傳出疑有數百位藝術家與某藝術經紀公司簽下不平等合約,文化部嚴重關切並居間協調,並研議經紀約範本供藝術界參考運用等情,「海峽兩岸藝術家網路發展協會」理事長任惠榮先生表示:藝術經紀包含許多行政層面及法律層面,如策展、代理、圖像授權與運用、智財權等,藝術家在與藝術經紀公司或單位簽約時宜詳細審閱,以確保自身權益。


▲理事長任惠榮(左)和立委黃偉哲(右)合影。(圖/協會提供)

「海峽兩岸藝術家網路發展協會」任惠榮先生指出,一般藝術經紀公司與藝術家簽約,最重要的就是確保公司的獲利,至於藝術家們的權益,甚至推廣藝術的初衷等,其實並非其首要考量。所以台灣地區的藝術收藏市場長期低迷,眾多藝術家找不到市場與平台,甚至因而提早結束自己的藝術生命,恐與過去相關業管單位長期未積極涉入輔導及藝術經紀公司操作策略息息相關。


▲海峽兩岸藝術家網路發展協會理事長任惠榮。(圖/協會提供)

任惠榮進一步表示:海峽兩岸藝術家網路發展協會以「先成就藝術家」的利他理念為出發點,藝術家與協會簽約毋須任何費用,成立3年多來在台灣各地舉辦超過上百場次的展覽,也未曾向藝術家收取任何策展經費。這個方式已獲得超過百位以上的藝術家的認同。協會除了免費幫藝術家策展之外,也成立「雲端藝廊」免費將藝術家的畫作、畫歷、影音資料等放上網路增加能見度;再由「游於藝國際文創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經由藝術家授權,兼具「超高品質、親民價格」的複製畫,輔以先進的銷售模式,打開每一個家庭的藝術之門。操作迄今已逐漸累積巨大的藝術能量。


▲海峽兩岸藝術家網路發展協會成員。(圖/協會提供)

有關目前藝術市場如何調整,任惠榮表示:台灣市場小,藝術家相對多且藝術經紀市場紊亂,藝術家應選擇正確的平台為其行銷,才能讓藝術家安心作畫,盡情發揮藝術生命。任理事長也常常引述至聖先師孔子的話:「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亦即先利他再利己是協會的主要策略。推廣藝術也是如此,如果藝術經紀公司只想以營利作為主要導向,不思考如何與藝術家互利共榮,終究會被市場所淘汰。台灣的藝術家很具潛力,但其價值常被低估,藝術是無國界的,展望大陸才是台灣藝術家更應該關注的藍海,這也是協會當前努力的目標。

關鍵字:海峽兩岸藝術家網路發展協會 任惠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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