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圖/記者林鵬程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文濱、林鵬程/桃園報導】

去年11月爆發台北市議員李婉玉毆警案,再度打擊基層員警士氣,也讓社會各界省思,警察威信、權力是否不如以往。今(20)日桃市警局八德分局舉辦民防中隊法律講座中,邀請到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發表看法。

劉承武對於警察權力、尊嚴日益降低感到不滿,他直言,報紙少一角還可以看,但公益和公權力缺一角是人民的災難,所以「憑什麼讓他缺一角?」


▲劉承武講述觀點。(圖/記者林鵬程攝)

劉承武說,台灣很可惜,沒有經過西方500年文藝復興的薰陶,文藝復興就是復興理性主義,在理性主義下發現集體主義會濫用理性主義,所以再創造自由主義,之後又延伸到個人主義。

他說,台灣沒有經歷這些過程,現在反而是過度個人主義,所以現在可以看到,在連外國人、在台灣謀生的外勞都敢指著警察罵,若在美國根本沒人敢對警察這樣做。


▲民防中隊踴躍回答問題。(圖/林鵬程攝)

劉承武強調,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情形就是因為有這種文化,而文化的創造者就是政客,為什麼警察會「自我沉淪」成這樣,就是因為警官必須巴著政客,投靠、輸誠、討好。警察不能自我沉淪,投靠政治人物,不然怎麼捧國家的「鐵飯碗」、如何打造「不鏽鋼」的衙門,警察是終身職,政務官只是臨時工。

劉承武也說,警察是司法權,也該有豁免權,現場的裁量權更該被尊重。以司法官舉例,國賠法規定,偵查審判中的案子,人民不可以提告要求國家賠償,若司法官有過失也要判決確定後再說,就是為了尊重司法。


▲民防中隊隊員獲頒獎品。(圖/記者林鵬程攝)

所以警察也需要像醫事人員的審議委員會,使用警棍、使用辣椒水、或抓著任漂亮的女人的身體,有沒違反警德、警察常規,這樣的鑑定對司法官有拘束力

劉承武表示,警察的公權力都是對抗而來的,所以要用司法官的判決、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一點一滴彰顯警察應有的人格尊嚴、士氣、公信力。除了臨場裁量權,另有行政法16條、行政罰法,也都提供警察值勤更多的權力。


▲桃市警局八德分局民防中隊法律講座大合影。(圖/記者林鵬程攝)

他也舉例,1996年警方破獲的海洛英毒品集團,就是靠著化名為大藥頭「鬍鬚仔」的保安大隊員警陳豐盛,「如果不是陳豐盛臥底,怎麼破得了100多公斤的海洛英,還在苗栗破獲600公斤液體安非他命呢?所以這就是不得不做的。」

劉承武鼓勵員警要有「納稅人養我,不准虧本」的想法,積極作為。在檢察官的立場,他目前也持續推動相關法律改革,提供員警執法時更堅固的後盾。

關鍵字:劉承武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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