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焚化爐期約收賄判決定讞,前縣長張榮味即將入監服刑,於今天舉行惜別會,並希望在獄中能聽到其妹張麗善當選縣長的好消息。(照片:立委張麗善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因林內焚化爐期約收賄案判決定讞,雲林縣長張榮味即將於7月10日(生日當天)入監服刑,並於今(8)日下午3時,在虎尾鎮公所中山堂舉行惜別會,參與人數多達3千人,擠爆800座無虛席,場外更擠滿2千餘人,大家齊喊「司法不公」聲援張榮味。

張榮味在惜別會中感性的指出,強調在任內時創下施政滿意度全國第一名,而今也是因期約受賄定讞判例的第一例,絕對會勇敢面對入監服刑,也會再委請專業律師據理力爭,期待能早日和鄉親再相會。

雲林縣前縣長張榮味被控於2002年任內,向焚化廠廠商達和環保公司期約收賄3000萬元,此案纏訟14年,最高法院4度發回更審,歷審判他14年徒刑、兩度無罪、9年徒刑不等,更四審前年依期約賄賂罪判他8年徒刑,最高法院維持更四審見解,卻在日前駁回張榮味等人上訴,認為雖查無張榮味收賄事證,但依據廠商證詞及測謊結果等,認定張觸犯刑度7年以上的期約賄賂罪,因而判決有期徒刑8年定讞,並即刻通知張榮味應在7月10日上午報到入監服刑。

張榮味也一一和鄉親握手話別,同時為其胞妹張麗善披上競選縣長的戰袍,呼籲鄉親對司法不公的抗議,以行動支持張麗善,讓他在獄中聽到張麗善當選是最大慰藉。

律師羅裕欽指出,本案查無達和公司有任何人行賄張榮味的具體事證,如何能以詐欺黃牛徐治國的證述,率爾認定張榮味與達和公司間有職務上行為期約收賄罪;且法院認定收了達和公司3千萬元聲稱要向張榮味行賄的徐治國行賄無罪定讞,而張榮味未曾因本案貪污收過達和公司或任何人的任何金錢,卻由無罪再遭羅織改判為所謂「沒有行賄者的期約收賄罪冤案」重判8年定讞。

張榮味表示,他絕對沒有做出對不起雲林鄉親的事,在縣長任內的政績也能讓雲林鄉親感到光榮,曾經獲得施政滿意度全國第一名,而這次的判決定讞,也是創下期約收賄的全國第一判例,且短短的5天在7月10日的63歲生日當天報到服刑,不知是巧合還是刻意,他還是坦然面對,也感謝民進黨,讓他有機會好好的在獄中休憩。



▲張榮味入監服刑惜別會,參與人數多達3千人,擠爆虎尾鎮公所中山堂800座無虛席,場外更擠滿千餘人。(照片:記者張立明攝)

關鍵字:林內焚化爐 期約收賄 判決定讞 入監 服刑 惜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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