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經營25年全密閉式的畜牧糞尿資源化設施,收集處理12萬頭豬及5,000頭牛糞尿。(圖/屏縣府環保局)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為改善環境及協助畜牧業者處理畜牧糞尿,避免畜牧廢水排入河川造成污染,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創全國首例,爭取獲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針對東港溪流域的麟洛排水集污區,補助民間投資設置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設施,由於本次前瞻計畫補助經費足以設置17萬頭豬隻畜牧廢水資源化處理設施,經費爭取難得,因此呼籲畜牧業者及再生能源技術業者把握機會加快腳步提出申請,有申請意願者可至環保局網站查詢公告「補助麟洛溪排水畜牧糞尿資源化設備處理畜牧場糞尿補助計畫」的補助內容及申請方式。

環保局指出,藉由集中處理畜牧廢水,加速推動沼渣沼液肥分使用及沼氣發電等畜牧糞尿資源化政策,使民間專業技術與畜牧業者異業結合,讓畜牧業者專心飼養,技術業者能發揮專業技術、投資綠能,重點是能夠加速屏東縣的水環境改善。

如果畜牧場不在麟洛排水的集污區範圍內,但也有申請集中處理的意願,也能向環保局提出補助申請計畫書,透過環保局向環保署申請「補助地方政府推動設置畜牧糞尿資源化設備處理其他畜牧場畜牧糞尿計畫」,也同樣能爭取相關補助,目前屏東縣已有2家畜牧業者提出申請,有意願的業者可洽環保局水污染防治科08-7351911分機610,聯絡窗口郭先生、孔小姐。

環保局長魯臺營表示,雖然環保局已推動畜牧糞尿集中處理政策多時,但以往受限於土地相關法令限制,即農地不容許設置,必須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耗時且限制繁多,以及沼氣發電躉購費率及補助措施等經濟誘因不足。

因此,縣府在106年11月行政院院長率中央部會單位來屏東視察時,特別向院長說明應放寬讓農牧用地容許用於資源化處理畜牧糞尿等農業廢棄物,終於行政院農委會在107年3月23日完成公告,同意畜牧糞尿資源化設施,在申請土地面積2公頃以內者,可以於農地容許使用方式申請,大幅簡化畜牧糞尿資源化設施在土地申請的行政程序。縣府也積極向中央爭取沼氣發電躉費率提高,目前已達到每度5.01元以上,加上本次爭取來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經費的挹注,預期將能大幅增加畜牧糞尿集中處理的可能性與機會。

而畜牧糞尿資源化的另一個重點,就是如何有效讓畜牧「肥水」回歸農地使用,而不排入河川溝渠,環保局在104年2至5月辦理多次畜牧污染處理圓桌論壇,得到了畜牧廢水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回歸農地資源利用的結論後,積極向行政院環保署爭取修正畜牧肥水回歸農地再利用的法令,終於環保署於104年11月於水污染防治法增訂「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的申請規定,為減輕畜戶及農民撰寫計畫書的不便,縣府也爭取環保署補助計畫,協助撰寫計畫書及執行相關檢測及調查,並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查計畫書,以提供畜戶及農民合理的施灌量,並為了提升農民使用沼渣沼液的意願,及教育農民沼渣沼液正確使用的方式。

環保局也結合農委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林永鴻博士、農委會農業試驗所陳琦玲博士等農業技術單位及專家,加入輔導行列,目前高雄區農業改良場也投入相關研究,包括如何以沼液配製有機液肥等;農業試驗所也於107年3月出版「畜牧廢水農地施肥要領」一書,農民可免費自農業試驗所網站下載閱覽。

在環保局積極整合各相關單位、各項策略多管齊下,目前屏東縣政府已核准58家畜牧場申請「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目前還有約30家畜牧場申請中,已超過250公頃農地進行沼肥施灌,施灌作物包含牧草、香蕉、檸檬、紅龍果、棗子等達20種以上不同作物,每年施灌量可達50萬噸,相當於減少68,000頭豬隻污染排放量,且有越來越多畜牧場及農民參與的趨勢,屏東縣政府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強化推動前端各項改善及輔導措施,已漸顯成效,也改變以往環保局只末端稽查管制印象。

另對於暫時還無法結合農地澆灌的畜牧場,農業處及環保局組建的輔導團也能前往輔導廢水處理,並且農業處也能提供畜牧場改善相關補助,環保局也將畜牧業所繳納的水污染防治費撥款給農業處補助畜牧場改善廢水設施,回饋給從事廢水處理設施改善的畜牧場,達成良性循環。

畜牧場如要申請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可洽環保局水污染防治科08-7351911分機600,聯絡窗口吳小姐,如需要廢水處理設備改善的補助申請,可洽農業處畜產科08-7320415分機3711,聯絡窗口施先生。

關鍵字:屏縣府環保局 創全國首例 爭取獲得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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