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幸福人壽資產疑遭掏空,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前董事長收押禁見,鄧文聰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裁定駁回其抗告。

檢方接獲情報,表示幸福人壽在鄧文聰擔任董事長時,處理海外資產涉嫌為了取得自己的不法利益,違背保險業經營行為,造成幸福人壽的損害。檢方疑鄧文聰涉嫌用海外資產抵押申貸,藉以掏空公司財產近上百億元。

檢調在上月底前往幸福人壽進行搜索,經過複訊後認定鄧文聰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並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在1日向北院聲押,北院一度裁定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經高院發回更裁,台北地院2日裁定收押禁見。鄧文聰提出抗告,高院再發回更裁,並在7日裁定羈押禁見。鄧文聰二度抗告,高院今(10)天裁定駁回其抗告。

高院發出新聞稿表示,偵查中的案件本來就可以採用法官獨任或合議審理,這個案件犯罪金額雖高,但案情很單純,並沒有特別組成合議庭裁定的必要,北院獨任審理並無不當。

高院表示,根據卷證資料內容,鄧文聰不僅涉犯重罪,還可能還在海外藏匿犯罪所得,此外在中國大陸也有龐大資產,顯有逃亡之虞,加上他供述前後不一仍有共犯和證人未到案,有串證的可能,裁定收押並無違誤,因此駁回鄧文聰抗告,本案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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