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潘孟安致詞。(攝影/記者范家豪)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警用車輛汰舊換新工作,近年來受到縣政府及縣議會大力支持下,藉由逐年預算編列及追加方式辦理汰換,104年度核撥2,228萬7,000元,105年度至本(107)年度均核撥2,164萬元,警用車輛購置以巡邏汽車、偵防汽車及勤務車為主。


▲屏縣府於警察局交通隊辦理警用車輛授車典禮儀式。(圖/記者范家豪)

屏東縣政府本(107)年核撥警察局經費,計採購汰換巡邏汽車21輛、偵防汽車10輛及勤務車3輛,合計34輛。本次警用車 輛增購,巡邏汽車逾齡比率汰換後預計將由41.2%降至37.2%、偵防汽車逾齡比率汰換後預計將由51.9%降至47.5%,勤務車逾齡比率汰換後預計將由33.3%降至28.6%對於員警執勤車輛調度及出勤機動性將有極大幫助。


▲警用車輛授車典禮由縣長潘孟安主持。(圖/記者范家豪)

縣政府為展現本次採購汰換警用車輛裝備陣容,特於今17日上午在警察局交通隊辦理警用車輛授車典禮儀式,由縣長潘孟安親自主持,警察局長葉明潭特率所屬分局長代表接受新裝備,並感謝縣長及縣議會對於警車汰換預算編列之支持,讓警政工作推展更為順遂。


▲本次計採購汰換巡邏汽車21輛、偵防汽車10輛及勤務車3輛,合計34輛。(圖/記者范家豪)


▲各分局人員整隊準備接受校閱。(圖/記者范家豪)

潘縣長表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警察勤務具有其機動與時效特性,逐年汰換逾使用年限之警用車輛,藉以提升員警執勤效能與打擊犯罪的機動性,對於第一線打擊犯罪與為民服務的警察而言,絕對具有正面鼓舞與激勵士氣的作用。同時亦期許警察同仁,更應加強為民服務理念,讓縣民生命財產安全獲得更大保障,讓屏東能成為安居樂業的好故鄉。


▲潘縣長帶領與會議員們校閱新購車輛。(圖/記者范家豪)


▲校閱後出動展示警用車輛裝備陣容。(圖/記者范家豪)

關鍵字:屏東縣政府 警察局 警用車輛 汰舊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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