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稽查員針對製麵業者及小吃麵店使用之麵條抽驗防腐劑及過氧化氫。(圖/高雄市行政暨國際處)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勁陞/高雄報導】

麵食為民眾常吃的食物,有些業者為延長保存期常違法使用防腐劑等添加物,因此市府為了市民的健康,由行政暨國際處指派消保官會同衛生局稽查員針對製麵業者及小吃麵店使用之麵條抽驗防腐劑及過氧化氫,抽驗樣品18件經送SGS檢驗結果,麵條樣品檢驗出違法添加苯甲酸(防腐劑)有3件,過氧化氫則18件均未檢出。


▲有些業者為延長保存期常違法使用防腐劑等添加物。(圖/高雄市行政暨國際處)

本次抽查對象包含3家製麵業者及13家麵店共16家業者,其中湖內區牛家莊飯麵餐館所採3件麵條樣品都檢驗出違法添加苯甲酸(防腐劑),3件麵條樣品均為台南市的同一工廠生產,其餘本市工廠生產的15件麵條樣品並沒有檢驗出添加防腐劑及過氧化氫,本次麵條檢驗合格率83.3%。


▲依照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苯甲酸不可添加在麵條。(圖/高雄市行政暨國際處)

行政暨國際處處長陳瓊華呼籲製麵業者勿違法使用防腐劑,麵攤也應慎選麵條供應廠商。市府消保官也表示,苯甲酸雖屬於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但依照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苯甲酸不可添加在麵條,所以麵條製作過程添加苯甲酸屬於違法使用,可裁處違規業者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本案已由市府衛生局要求業者禁止販售同批產品並移生產工廠所在地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裁處。

關鍵字:行政暨國際處 苯甲酸 衛生局 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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