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圖說。(圖/高雄市社會局)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勁陞/高雄報導】

今(107)年7月26日通過「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期提升逐年下降的生育率解決少子化危機,計畫於8月1日上路,其中0-2歲嬰幼兒照顧方案包括:擴大發放0-2歲育兒津貼及建置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等,期待可達到「減輕家長育兒費用負擔」、「持續加速照顧公共化」、「改善教保人員薪資」、「穩定托育服務品質」、「提高家外托育照顧使用率」等5個政策目標,在5年內(107-110) 將於『0-2歲嬰幼兒照顧方案』中投入630億餘元的預算,高雄市持續向中央爭取育兒支持資源,欣見中央在長照2.0之後,也重視育兒資源的投入,也鼓勵家長更有誘因使用托育資源,鼓勵家長運用專業育兒資源。

配合執行中央少子女化對策,民眾可申請育兒津貼每月2,500元,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費用每月6,000元,第三胎以上每月再加發1,000元,預計約可有3萬6千名幼兒家庭受惠。擴大發放育兒津貼在社會局積極宣導下,107年8月份已增加近7千件新申請案件及受惠家戶;「建置公共化托育服務」部分,高雄市積極打造友善育兒環境,已建置17家公共托嬰中心,另爭取衛生福利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107至108年規劃設置7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而在建制準公共化托育部份,社會局透過與私立托嬰中心及保母等托育服務提供單位簽訂合作契約,提供優質托育服務,政府提高補助降低家長送托負擔。為使托育服務提供單位了解準公共化托育機制,社會局8月1日即於官網成立專區,公布中央定版之相關訊息及準公共化契約範本,陸續召開私立托嬰中心、保母、相關團體及單位的說明會已有14場,積極說明準公共化托育政策及契約內容,過程中,各界表達對於契約內容、簽約機制等疑義,社會局已於8月17日反映給衛福部,並修正契約文字,例如,刪除各界所關切的行政程序法、附約等,化解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加入準公共化之疑慮,並公告於網站供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依新約簽約,截至9月13日準公共化簽約數保母為541人,佔可簽約保母數19.73%;托嬰中心簽約家數為11家,佔可簽約數31.42%;雖然新制有2個月的緩衝期,保母及托嬰中心可在9月30日前完成簽約,家長即可追溯自8月1日領取準公共化托育補助,社會局鼓勵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可儘速簽約,加快托育準公共化機制建制的速度。

為鼓勵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成為被推薦的合作對象,社會局自新制開始即緊鑼密鼓召開說明會,部分保母對於準公共化機制誤解及疑義,社會局強調,對於托育費用收費標準係依原有的居家式托育收退費基準規定,未損及保母原有的權益,準公共化是在現有機制下,應收費(每月的托育費)及另計的得收項目費用(如副食品、獎金、延收費等)並無改變,每名保母可收托2至4名幼兒,目前高雄市居家托育收托率46%,私立托嬰中心53.9%,還有很大的收托空間,可望鼓勵家長善用。由政府協助提高補助,將政府推薦的保母,提供給有托育需求的家庭,提供專業托育服務。

家長照顧自己的孩子是「親屬」照顧,交給保母照顧是「托育」照顧,所以補助不同。為肯定照顧自己孩子的家長,新制育兒津貼已放寬條件,取消「未就業」規定,另外,108年8月1日起,延長2至未滿5歲也可領育兒津貼,所以原來只能領0至未滿2歲 2 年,新制之後,可以領0至未滿5歲5年,補助反而增加。長期而言,政府對每名兒童的補助是從未滿2歲延長到未滿5 歲,對整體家庭而言受益更多。

另對私立托嬰中心加入準公共化機制的托育人員投保薪資部分,社會局考量托嬰中心營運可行性及維護托育人員薪資逐步調升之權益的平衡下,為了確保落實及務實托嬰中心能達到中央規範之須於4年內托育人員全數達成2萬8,000元投保薪資,3年內85%達成2 萬8,000元投保薪資之目標,以具體逐歩提升基層托育人員薪資權益,及支持托嬰中心永續營運下,採分階段穩定提高托育人員薪資之要求,協助托嬰中心先於2年內(契約有效期內)逐步先達到2萬5,200元的投保薪資,確保更多的托嬰中心都能重視並落實提升基層保育人員的薪水,而達中央的要求規範。

社會局長姚雨靜表示,高雄持續向中央爭取育兒資源,讓每一個孩子受到專業優質的照顧,中央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除了持續建置公共化托育資源外,準公共化托育機制建置更是重要的一環,透過準公共化機制,家長可以安心送托及減輕托育的負擔,保母及托嬰中心加入後增加收托量,提供優質永續的幼兒照顧資源,並確保在托嬰中心服務的第一線托育人員薪資穩健提升。

關鍵字: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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