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遭監察院彈劾。(圖/取自陳金德臉書)


【亞太新聞網/政治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任職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長、高雄市副市長期間,因兼任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監察院今(18)日以13比0通過彈劾。

監察院上午通過監委仉桂美、李月德提案,彈劾案文指出,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於任職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期間,兼任「白馬花園屋」民宿及「長安文創有限公司」2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

監察院以13:0全數同意,通過對陳金德的彈劾,但並沒有公布投票的監委姓名。這是今年監察院在新進監委提案下,同意彈劾案「可以記名公布」以後,首度監委決定不公布投票名單的一次彈劾案。

對此,陳金德在臉書發表聲明指出,「白馬花園民宿」是在卸任立委後所經營,擔任環保局長後,雖然沒有在第一時間註銷營業登記,但人遠在高雄,並未有實質經營之事實,並已於104年5月16日廢止登記在案。

他也說,「長安文創有限公司」販賣小紀念品,也是相同情形,離開宜蘭後,未及註銷相關登記,名義上雖為負責人,均未有參與經營之事實。在高雄任職期間,名下位於宜蘭之民宿及公司幾乎處於停業狀態,既未實質參與經營,也未獲取報酬。

關鍵字:宜蘭 代理縣長 陳金德 監察院 公務員服務法 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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