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災(21)日竹縣竹北市、新豐鄉沿海地區,將進行試放海嘯警報宣導。(特派記者張建奎攝)


【亞太新聞網/特派記者張建奎/竹縣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為配合行政院「107年國家防災日活動綱要計畫」,訂於21日10時至10時10分,進行全國近海海嘯緊急警報及解除警報試放;緊急警報音符為鳴15秒後(鳴5秒、停5秒、再鳴5秒),改以語音廣播2次,解除警報一長聲90秒。本次試放海嘯警報,將不實施人車管制、疏散避難,上課、上班均維持正常狀態。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表示,海嘯警報試放時間是9月21日10時施放沿海地區海嘯緊急警報,音符為鳴15秒後(鳴5秒、停5秒、再鳴5秒),改以語音廣播2次;語音廣播詞為:「海嘯警報試放,海嘯警報試放,請所有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10時10分施放解除警報一長聲90秒。

執行施放範圍為新竹縣竹北市、新豐鄉沿海地區(包括竹北分局豐田派出所、鳳岡派出所與新湖分局新豐分駐所、後湖派出所等4處海嘯警戒範圍警報臺);為了讓民眾能充分了解試放海嘯警報的時間、方式及內容,警察局特別商請北視有線電視、警察廣播電臺新竹臺等傳播媒體協助宣導,並請各鄉(鎮、市)公所、機關、學校利用轄內大型LED活動看板、電子看板、公布欄及網站加強宣導,同時製作試放海嘯警報公告,請各鄉(鎮、市)公所委請村(里)幹事、鄰長及請各分局分駐(派出)所管區員警,張貼於轄內各商店、機關、學校、加油站、車站、賣場等公共場所擴大宣導,避免因海嘯警報試放造成民眾誤解、恐慌。

關鍵字:國家防災日.竹縣.沿海.海嘯.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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