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須坐牢29年10月。(圖/中央社)


【亞太新聞網/社會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迷姦多位女子並偷拍的富少李宗瑞被重判20年定讞,今(22)日另性侵9名女子部分去年也遭判刑,高院考量李宗瑞共犯18罪、有徒刑期最長不得逾30年,裁定李宗瑞須關29年10月,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李宗瑞涉嫌性侵包括知名藝人、女模、通告藝人在內的30人,被依乘機性交、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等罪起訴,台北地院認定9人被性侵、15人被偷拍。其中被控偷拍性侵5名女子,判刑20年定讞,被控偷拍性侵9名女子部分,遭判處刑度總計39年2月有期徒刑定讞。

台灣高等檢察署去年聲請法院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有期徒刑執行上限最高為30年,以李宗瑞涉及18個強制性交等罪,裁定合併執行徒刑29年10月。李宗瑞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認為高院裁定無誤,駁回確定。

關鍵字:李宗瑞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