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府衛生局人員抽驗米麵濕製品。(圖/屏縣府衛生局)


【亞太新聞網/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為辦理「107年度米、麵濕製品抽驗計畫專案」,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於傳統市場、大賣場、超市、量販店、製造商等場所抽驗油麵、手工麵、粄條、碗粿、濕麵條、粿條、米苔目、手工細麵、水餃皮等40件市售產品;檢驗項目為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過氧化氫及硼酸等,檢驗結果2件產品防腐劑(苯甲酸)不合格,抽驗地點分別為潮州鎮「包手」餃子皮檢出苯甲酸0.834 g/kg。

經查其製造廠商為高雄市「昇晉」,本案已移所轄衛生局處辦,另1抽驗點為內埔鄉林家水餃「水餃皮」,檢出苯甲酸0.134  g/kg查其製造商為屏東縣業者「瑞成製麵廠」,本案違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限量標準規定,將依同法第47條第8款規定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業者回收違規產品。

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米、麵類加工製品不得檢出防腐劑成分,市售的米麵濕製品其水活性較高,倘製造過程中衛生有缺失,極易導致交叉污染,為延長保存期限,通常業者會違規添加防腐劑,而食用過量的防腐劑將有損肝、腎功能,衛生局呼籲麵館、販賣業者或消費者需審慎選擇,購買後應將產品保鮮於冷藏櫃中,避免米麵食類容易發酸或腐敗。

本次抽驗驗結果公佈於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ptshb.gov.tw/Default.aspx)及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民眾可逕至該網站參閱。          

關鍵字:屏縣府衛生局 米麵濕製品 抽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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