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麗蓉律師指出被告機關不中立與不客觀,請求調閱委員會紀錄,還原當天表決與討論過程。(圖╱法稅改革聯盟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芷綺╱台北報導】

台灣民主會轉彎?今年年底大選外加十個公投提案,但跟所有台灣人息息相關的【超徵公投案】卻疑似遭中選會黑箱作業給犧牲掉!13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首度開庭審理107年997號 公民投票法, 控告中選會駁回原告之處分侵害「憲法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且嚴重違反行政程序,應該予以撤銷。黃麗蓉律師指出,中選會不中立與不客觀,請求調閱委員會紀錄,還原當天表決與討論過程,如何做成決議?委員如何判斷?法院外面,近百名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前往舉牌表達訴求,民眾高喊「遵循憲法 保障人權」、「超徵還民 天經地義」,指出政府無作為,人民要出來監督。現場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網路上談「超徵還民」影片點擊率超過百萬的輔大企管系助理教授魏賜聰均到場關切。


▲法稅改革聯盟控告中選會【超徵公投案】黑箱作業,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高喊「超徵還民 天經地義」。(圖╱法稅改革聯盟提供)

「超徵還民」國際間視為理所當然,香港、澳門、新加坡、南韓、日本對於超徵均會還利於民,國內藍綠政黨都曾經提出政治承諾。財政部前四年稅收超徵五千多億,然超徵原因、流向不明。「超徵還民」已有超過全國93%村里長共同連署。中選會卻黑箱作業以「不符合規定」駁回吳景欽教授提出的「超徵5000億稅收立法還財於民」公投案。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路口街宣,希望每個人出一份自己的力量,保護台灣這片土地。(圖╱法稅改革聯盟提供)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表示,事前聽證會討論事項,只告知將針對「租稅」爭點做辯論,實際討論過程,卻大肆以「預算」為題做突襲,違反正當法律程序。黃麗蓉律師指出,超徵還民公投案屬於應行聽證程序之事項,且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8條第1項,公開的聽證會以言詞為意見表達與辯論,是做成行政處分的要依據,才具有法定效力,中選會已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路口街宣,希望每個人出一份自己的力量,保護台灣這片土地。(圖╱法稅改革聯盟提供)

法稅改革聯盟提出的超徵還民,以及所推動的「稅改五大訴求」、「稅改十大建言」至今,參與稅改連署村里長高達7,365位,全國7,860村里每一村里皆有人參與稅改連署,象徵全國百分百的民意!而「賦稅人權宣言」已有超過16萬人連署,希望台灣不再有稅災,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只希望每個人出一份自己的力量,一起保護台灣這片土地。

面對法庭外近百位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到場關切。吳景欽指出,原本以為超徵公投案可以很快過關,在11月24日讓全民決定超徵如何用?沒想到卻被中選會否決掉,雖然沒有成案,但是背負千千萬萬人的期待,希望行政法院本著公正客觀的立場,好好的聽我所說的主張,這是全國人民做我的靠山的主張,做出符合全民期待的判決。在學校任教的吳景欽語重心長地說,「我為什麼淌這混水?我是為了台灣、為了我的女兒,為了台灣的年輕人,我勢必背負這個十字架。我呼籲行政法院,不要想太多,回歸法律,以法律考量,公民投票第一條就是主權在民。」

黃麗蓉律師指出,此案是中選會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創制權利的案例,國、民兩黨都曾經表示超徵還利於民的政策,全國超過93%村里長都連署超徵還民的提案,根本不用公投,本應返還人民。超徵還利於民國際間有許多前例可循,中選會不應該不合理駁回。

青年志工表示,未來的台灣自己救。整個經濟環境不好,超徵款的流向、來源不明。超徵還民,93%以上村里長的意見,我們要讓政府知道政府不是「營利單位」,青年及全體台灣人將繼續監督政府。

魏賜聰教授指出,中選會駁回的理由非常誇張,超徵一詞最早出現在1966年,每一個文件裡面提到的超徵都是官方用語,怎麼會是誘導!中選會怎麼可以關起門來逕為翻案?

公投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中選會卻大開民主倒車。不僅違反程序正義,爆出聽證會議題突襲人民,決策過程黑箱作業,又說不清理由,極力阻撓人民行使公投權利。媒體出現許多批評聲浪:「公投提案被黑箱消滅 中選會已逾越職權?」、「公投案遭駁回─中選會能否決全國93%村里長民意嗎?」、「超徵還民不得排除公投」。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公投根本是玩假的!」超徵還民不得排除公投,我國每年度有法定預算,溢出的超徵款,其定性既非「租稅」,亦非「預算」,國家非營利單位,財政部超徵退還於民是天經地義,否則就是陷國家於不義。

關鍵字:超徵公投案 中選會 法稅改革聯盟 上黑箱作業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