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檢署偵辦結夥擄人強盜案,胡姓男子羈押禁見。(圖/記者何秀菁翻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南投地檢署於今年1月8日獲報南投縣林姓女子遭擄並強盜財物,隨即指派林渝鈞檢察官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偵辦。

經警方沿線調閱監視錄影畫面蒐證比對後,查出林姓女子工作所認識之胡姓男子指使陳姓、鍾姓、劉姓男子及陳姓女子等人,於今年1月7日深夜,在林姓被害女子住處附近,將林女強行擄走並拘禁在八卦山區某屋,復強盜其手機,一個多小時後因擔心被害人家屬已報警,乃將林姓女子載到南投市路邊丟包釋放。檢察官迅即核發拘票,拘獲胡姓男子等5名嫌犯,並在車上起出作案之頭套、手套、棉繩等物。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胡姓、陳姓、鍾姓、劉姓男子及陳姓女子等人共同涉犯刑法妨害自由、恐嚇及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加重強盜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串證、逃亡之虞,於107年1月9日向法院聲請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法院就胡姓男子裁定羈押禁見,就陳姓、鍾姓、劉姓男子及陳姓女子諭知限制住居。南投地檢署後續將儘速查明涉案情形,釐清犯罪事實,以維社會治安及民眾身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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