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檢署。(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亞太新聞網/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南投地檢署日前獲知南投縣竹山鎮某里長候選人送禮賄選之情資,指派林志祐主任檢察官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偵辦。

該里長候選人自107年2、3月間起,以贈送香腸等食品禮盒之方式行求或交付賄賂給選民,本件經蒐證後於107年10月15日同步傳喚選民及證人共20名,並拘提該里長候選人到案。案經林志祐主任檢察官及黃淑美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該里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諭知交保10萬元。

南投地檢署表示,里長候選人以禮品賄選,係違法並敗壞選風之舉,本署將持續執行選舉查察,杜絕金錢及暴力介入選舉,促進乾淨選舉環境,以達選賢與能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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