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時,傅崐萁爆氣拍桌痛批交通部官員大法官上身。(記者包克明 翻攝)
▲質詢時,傅崐萁爆氣拍桌痛批交通部官員大法官上身。(記者包克明 翻攝)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5日)審查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提出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長黃運貴上台報告指出,花東快特別條例立法恐產生立法權干預行政權的憲政爭議。傅崐萁質詢爆氣拍桌痛批交通部官員大法官上身,直指「國會審議輪得到你們(官員)說三道四嗎?」,現場氣氛一度火爆。

黃運貴(右)上台報告指出,花東快特別條例立法恐產生立法權干預行政權的憲政爭議。(記者包克明 攝)
▲黃運貴(右)上台報告指出,花東快特別條例立法恐產生立法權干預行政權的憲政爭議。(記者包克明 攝)

黃運貴上台報告指出,花東快速公路計畫建設規模和經費龐大,且依照憲法70條,立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不得增加,花東快特別條例立法恐產生立法權干預行政權的憲政爭議,該案已經辦理可行性評估當中,根據目前公共建設推動評估審議程序,開發過程要兼顧程序正義,該條例窒礙難行。

吳思瑤強調,民進黨非常用心花東的建設與發展,蔡英文總統上台以來已投入的建設經費高達兩千兩百多億元。(記者包克明 攝)
▲吳思瑤強調,民進黨非常用心花東的建設與發展,蔡英文總統上台以來已投入的建設經費高達兩千兩百多億元。(記者包克明 攝)

不滿交通部報告,傅崐萁痛罵,「甚麼叫窒礙難行和違憲,司長還自認大法官嗎?連地方立法委員都不能檢視法令,柯建銘一天到晚大法官上身,國會在審議立法,輪得當你們(官員)說三道四嗎?一個工程師要有風骨,不是政治人物,國會通過的法,執政黨要申請大法官釋憲,我們尊重,但輪得到你們官員說三道四嗎?你們是大法官嗎?對工程師來說這是一個很羞恥的事。」

交通部長王國材答詢時則反駁指出,「建設要經審查正義,不能未審就先定案」。事實上,有關花東快速公路的可行性評估,8月應可完成。

稍晚到場的民進黨立委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強調,民進黨非常用心花東的建設與發展,蔡英文總統上台以來已投入的建設經費高達兩千兩百多億元,目前規劃中的尚有3千多億元,都是用來照顧花東民眾。事實上,有關建設蘇花高的規劃,可行性評估是在馬英九總統任內停擺,也就是民國102到105年間,最後決定不做了。是蔡英文總統上任後民國109年重啟此案的可行性評估,才讓原本已胎死腹中的建設,因此能夠重見天日,起死回生。

吳思瑤指出,「照顧花東照步來,建設花東照起工(台語)」!立法權不能凌駕行政權,憲法第七十條、大法官釋字第391號解釋文、釋字第613號解釋文,立法、行政權力分立的原則,必須全民大家共同來捍衛。

原始新聞來源 專案報告指花東快違憲窒礙難行︱傅崐萁爆氣拍桌痛批交通部官員 警政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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