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樹葬示意圖。(記者張欽翻攝百度百科)
▲環保樹葬示意圖。(記者張欽翻攝百度百科)

【警政時報 張欽/台北報導】

住在台北附近的楊姓男子胞兄去年3月過世後,他與胞兄家人討論後決定將胞兄樹葬,所有後事都辦理完成後,楊男突然想起胞兄生前曾說過想要海葬,竟擅自作主,私自闖入公墓挖掘哥哥骨灰,卻遭公墓管理員發現送辦,檢察官認為,楊男雖出於好意想完成胞兄遺願,仍不能擅自挖掘墳墓,認定楊男觸犯侵害墳墓屍體罪,審酌他認罪而予以緩起訴,繳公庫3萬元,但他日前又涉犯其他案件而被撤銷緩起訴處分,今依侵害墳墓屍體罪起訴楊男。

檢方調查指出,楊男的胞兄去年3月間因故過世,楊男胞兄的女兒與家人討論商議後,決定以環保樹葬幫父親辦理後事,且邀請親朋好友參加告別式,所有後事程序也都順利完成。豈料,4個月後,楊男突然想到胞兄曾在生前跟他說過,萬一過世後想要海葬回歸大自然,楊男為了完成胞兄遺願,未與胞兄女兒及其家人商量,就擅作主張,帶著工具私下闖入公墓,在胞兄樹葬的穴位挖掘,試著找尋胞兄的骨灰。

楊男才剛要開始挖墳約4、5下,就被巡邏的公墓管理員發現制止,並報警將楊男送辦。檢警調查時,楊男坦承只是想到胞兄生前想要海葬,才前往挖墳準備將胞兄骨灰帶走以海葬方式撒入海中,是出於善意。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定,楊男雖出於完成胞兄遺願的善意而挖墳,但可以跟胞兄家人商討後向公墓管理員申請,不能擅自到墓園挖掘,且樹葬的土地會隨著往生者增加而不斷翻新,舊的骨灰有可能會被翻至與新骨灰混在一起,楊男既使挖掘到骨灰,卻不一定就是胞兄的骨灰,因此認定楊男涉犯侵害墳墓屍體罪,但楊男犯後坦承犯行,同意予以緩起訴處分,但須繳公庫支付3萬元,不過,楊男日前又因其他刑案被起訴,檢察官因而撤銷其緩起訴處分,今依犯侵害墳墓屍體罪起訴楊男。

原始新聞來源 樹葬後想起哥哥其實要海葬|弟弟公墓挖骨灰被起訴 警政時報.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