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大執法期間員警積極作爲因公受傷,分局長李建興第一時間前往探視。(圖/記者澄石翻攝)
▲酒駕大執法期間員警積極作爲因公受傷,分局長李建興第一時間前往探視。(圖/記者澄石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警員楊昇儒執行4-6時巡邏勤務,於凌晨4時許巡經南屯區向學路與大觀路口時,見阮姓男子(80年次)所駕駛之車輛見巡邏機車靠近,隨即逕自轉彎離去,員警察覺有異遂主動上前攔查,進一步要求阮嫌靠邊熄火停車之際,過程中造成警用機車後車尾與左側車身車損,楊員右腳踝擦挫傷,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長李建興獲悉後第一時間前往探視楊員,經初步診治楊員傷勢並無大礙。

另現場對阮嫌實施酒測,經檢測後酒精濃度達0.51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依法偵辦;另同車2名成年女姓乘客(84年次、85年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依法掣單連坐處罰。

中市警四分局長李建興表示,再三強調「酒駕零容忍」,一旦飲酒請找「代客駕車」或「指定駕駛」,另針對酒駕的同車乘客採取「連坐罰」,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五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外,同車乘客未盡勸阻之動作亦連帶受罰。警方將賡續強化取締酒駕執法能量,以維用路人之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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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時報】 

原始新聞來源 追捕夜店狂歡酒駕逃逸者|勇警負傷逮捕一車三人全重罰 警政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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