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現場安檢現場示意圖。(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國安局現場安檢現場示意圖。(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警政時報 謝榮浤/台中報導】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昨(6)日在臺中市大里區振坤宮番仔寮媽舉辦第16屆總統副總統選舉的造勢活動。然而,該場活動引起國安局的高度警戒,於18時左右實施入場安檢勤務,意外發現一名32歲的男子獨自攜帶空氣槍1支、辣椒彈4顆以及辣椒水1罐,特勤人員立即進行查扣。

查獲空氣槍1支、辣椒彈4顆以及辣椒水1罐。(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查獲空氣槍1支、辣椒彈4顆以及辣椒水1罐。(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事後,霧峰分局積極展開對此案的深入調查,對查扣的空氣槍進行初步鑑定,結果顯示其並非屬於管制槍枝。然而,該男子的違規攜帶行為依然受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約束,根據法條第63條第1項第1款和第65條第3款的相關條文,他被移送臺中地方法院簡易庭進行裁罰。

霧峰分局強調其致力淨化選前治安的承諾,以確保總統候選人柯文哲的人身安全。同時,分局再次強調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介入選舉,並承諾持續加強對非法槍彈的打擊行動,展現對打擊犯罪的果斷決心,同時營造優質的選舉環境。

原始新聞來源 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霧峰分局對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造勢現場國安查獲槍枝事件處置 警政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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