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分局強盜搶劫竟以詐欺罪輕辦。(記者林金聖翻攝)
▲大同分局強盜搶劫竟以詐欺罪輕辦。(記者林金聖翻攝)

【警政時報 林金聖∕台北報導】

轄區發生重大持槍強盜搶劫案,竟以詐欺案受理輕辦,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欺瞞重大刑案發生無作為,做法令人咋舌,7月1日,一名幣商應買家要求相約大同區進行泰達幣進行交易,賣家與買家在交易完成後,賣家竟遭買家「持槍」強盜搶回買幣的780萬,讓賣家欲哭無淚,只能報案尋求轄區建成派出所協助,孰料,強盜搶劫卻變詐欺案,讓小吳不能接受。

奉命前往交易的幣商小吳向本報指出,當時派出所報案承辦警員並沒幫我這個當事人作筆錄,反而是要我叫老闆從外縣市到派出所做筆錄,當時狀況老闆怎會了解,真的很離譜,更離譜的是,事證明確的強盜搶奪,派出所竟用詐欺案進行筆錄製作。

當事人報案三聯單。(記者林金聖翻攝)
▲當事人報案三聯單。(記者林金聖翻攝)

小吳表示,由於先前就曾有過2次交易,每次交易都是10萬U,折合台幣約300萬元,交易一切都很正常,孰料,當天相約在重慶北路天龍三溫暖樓下,在車上進行第3次20幾萬U幣,折合780萬台幣交易,就在交易完成向老闆報告780萬元現金已清點完成,老闆確定錢已收到將20幾萬U幣打給買家後,買方謝姓男子竟從車後座持槍抵住我的腰,說沒收到U幣,硬是將交付的780萬現金搶回去,隨即打開車窗交給接應的男子帶走,這分明就是計畫性地強盜搶劫,因礙於對方身上有槍,也只能眼睜睜看著謝姓男子從容離去,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小吳無奈指出,報案後,警方僅請老闆趕至派出所作筆錄,對我這個當事人並沒有進行筆錄製作,一個星期間均無任何動作,僅以簡訊告知已將案件單一窗口轉至中壢分局,事後在友人建議下前往北市刑警大隊報案,才以強盜案受理承案,大同分局這才與刑大合作成立專案小組進行偵辦。

賴姓男子將裝有780萬現金袋子帶離。(記者林金聖翻攝)
▲賴姓男子將裝有780萬現金袋子帶離。(記者林金聖翻攝)

專案小組查緝過程中,在謝男住處搜到1把槍及子彈33顆,謝男向警方供稱槍枝是賴男於案發前1天交給他的,並不知道賴男的槍枝從何而來,當天過程在搶回鉅款後,將錢交給在車外埋伏的賴姓同夥後,下車與賴及負責把風的李姓男子會合,由李男開車共乘離去,所收到的泰達幣事後已由一名曹姓男子匯到其他帳戶。

據悉,謝姓男子身分是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的公務員,平日在陽明山上班,他向警方喊冤表示,賴男答應他,事成後會分他50萬元作為酬勞,但卻沒收到錢,還因為配合計畫惹上官司,警方則指出,當天完成交易後謝男手機沒看見泰達幣轉進很可能是該集團以遮蔽程式蒙騙謝男,謝男為了完成任務才會搶回交易的780萬。

當事人到本報投訴時心有餘悸指稱,當時被槍抵著腰際時,腦中真是空白一片,回過神時交易款項已被謝的同夥拿走,過一段時間,感覺謝男已將槍收起,於是趕緊下車,謝見狀也下車,當我要靠近謝時,謝只叫我不要亂來,讓我相當恐懼,只能遠遠跟隨到長安西路口謝男就消失無蹤,報案時又被派出所冷處理,直到一星期後到刑大報案遭持槍強盜事件才獲得重視,大同分局處理案件的能力真的讓人不敢恭維。

原始新聞來源 【獨】!!強盜搶劫變詐欺!|大同分局疑吃案大事化小無作為 警政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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