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門冤案平反11週年論壇,劉承武倡談課稅超徵還民。(圖╱記者范文濱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文濱╱台北報導】

「太極門冤案平反11週年論壇」13日在台北市台灣大學應力館國際廳舉行,分別邀請知名法學教授、法官、律師等十餘人,就十一年前大極門遭指標性「稅法228」案例提出討論及建言。應邀列席的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表示,現在太極門的當務之急,是在民事15年時效還未完成前,依民法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


▲太極門冤案平反11週年論壇中,多位貴賓為「真法稅改革」提出國是建言。(圖╱記者范文濱攝)

「太極門冤案平反11週年論壇」活動中,多位出席貴賓以「真法稅改革」國是建言為論述重點,主持人為城仲模(前司法院副院長)、黃石城、陳志龍、列席知名教授分為鄧衍森、張進德、張永明、黃俊杰、吳景欽副教授、蔡孟彥助理教授及蘇友辰、張靜、黃麗蓉、李俐欣、周泰雄、黃若清、王建安等律師與檢察官劉承武、法官趙子榮等及太極門弟子及稅制改革聯盟、社會菁英近三百人參加。


▲參與太極門冤案平反11週年論壇並做精闢演講的律師黃麗蓉。(圖╱記者范文濱攝)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表示,現在太極門的當務之急,是在民事15年時效還未完成前,依民法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由於法律上原因已不存在,向國家要回所課徵的稅捐。


▲參與太極門冤案11週年論壇活動,熱烈回應的與會人士。(圖╱記者范文濱攝)

劉承武說,更重要的是要證明,如果有濫權羈押、追訴,對人民釀成災害,這邊的災害不能只限於生命、身體、健康,還要包含財產權、自由權、名譽權,這些災害的發生是公權力引起的時候,仍然會符合瀆職罪。

劉承武也說,建議太極門盡快進行刑事自訴案,否則等時效果了就失去自228過後可以再次檢查公權力是否有瑕疵的機會,目前太極門冤案僅過11年,還有9年時間可以充分準備。

律師黃麗蓉指出,指標性稅法228的太極門案例,源起於85年底檢調全省大搜索,感謝經過在場一審、二審審判長以交互詰問方式,傳了含國稅局在內約200位證人,提示12大箱證物,法院耗費10年3個月這麼長時間,才在十一年前今天,三審均判決無罪確定,還太極門師徒清白。

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竟還在106年以檢調筆錄等被廢棄資料做認定,這對於從刑事到稅務一直為本案辯護、代理長達22年之義務律師而言,真是無語問蒼天,這是一個保障人權之國家嗎?

今天值此重要日子再談此案,從國稅局一開始之發單,根本就是違反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等,自始不應開單,自始無效之稅單,誠摯期盼能儘速還本案應有正義,否則執政者再多的自稱保障人權,都是口號、空談!

關鍵字:太極門冤案 11週年論壇 劉承武 倡談課稅超徵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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