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走出去,民眾走進來,歡迎加入森林防火團隊。(圖/屏東林管處)


【亞太新聞網/記者戴英薇/高雄報導】

去年各國森林火災頻傳,科學家紛紛表示與氣候型態改變有關係,而森林火災發生後一旦延燒,即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也難以挽回珍貴森林資源,可見山林救火首重兵貴神速滅火於先機,鑑於此,屏東林區管理處107年1月起陸續進行防火季節相關計畫,林管處轄內的旗山工作站除了106年11月底與高雄市那瑪夏區廣顏社區發展協會成立國家森林義勇救火隊後,今(107)年再與美濃區、田寮區、燕巢區等地區消防隊拜會交流、協調跨區合作,擴大在地方防火能量與通報效率,以迅速掌握火情,啟動災害應變指揮系統(ICS),更免除單區人力資源消耗過大。

旗山工作站也全員出動於106年12月起展開例行防火演訓,期於狀況發生時結合該處森林火災快速支援隊、機動救火隊及國家森林義勇救火隊等人力加入森林救火行列。

林管處旗山工作站今年度除針對森林救火現場人力投入及完成各區消防隊拜訪聯繫外,也逐年規劃前往國家森林義勇救火隊成員駐在地、偏鄉地區國中小以及合作「結合社區加強森林保護計畫」巡護計畫的大專院校登山社團排定課程教授學員認識相關林火行為,目前那瑪夏區廣顏社區發展協會、民權國小、高雄科技大學登山社、義守大學登山社均由旗山工作站教授完成本年度防火保林宣導活動課程,透過火三角(燃料、氧氣及熱能)了解熱能傳播方式及燃料因子等基本概念,並了解林管處災害應變指揮系統(ICS)及森林火災標準作業程序,期各方人力能與旗山工作站加強山區火災通報及預防林火發生等資訊掌握,有助於高雄市山區森林火災的預防與撲救,朝無林火目標邁進。

屏東林區管理處表示,歡迎有意願的地方社區團體、登山社團或山林志工等熱心青年一起加入防火團隊行列,讓珍貴森林資源得永續留存。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籲請民眾務必小心,引發森林火災係觸犯森林法第53條,最重負有十年以下刑責及賠償責任。

此外,民眾勇於檢舉惡意縱火者,可依森林保護辦法第34條核給最高100萬元獎金。發現森林火災,請就近通知林務機關或警消單位前往滅火,林務局保林防火專線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撥打『119』緊急電話,由消防單位轉通報林務機關。


▲林業走出去,民眾走進來,歡迎加入森林防火團隊。(圖/屏東林管處)

關鍵字:屏東林區管理處 旗山工作站 例行防火演訓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