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府罔顧拆遷戶權益不依法行政,市議員游吾和:不排除包圍機場抗爭。(圖/議會提供)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為維護數千航空城開發拆遷戶權益,市議員游吾和市政總質詢中,強烈為受害拆遷戶發聲指出,縣市府未依法行政,自91年自治條例設立到112年都以「
人治調整,行政裁量踰越法治,嚴重侵害徵收戶財產權。要求張善政市長撥亂反正、依法行政,將基點依112年徵收物價評點為16.8元。游吾和議員嚴正表示,市府若遲不做調整,讓數千拆遷戶能早日重建家園,不排除陪同拆遷戶
包圍桃園機場抗爭。

游吾和議員指出,桃園縣91年辦理航空城徵收,依『興辦公共設施拆遷䢖築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並以91年中央工程物價指數評點制定8.4元,為基準點(簡稱基點),並以8.4元為評點換算單價。而中央工程物價指數評點逐年上調
,但多年來從縣府到直轄市,縣市長都置之不顧未做調整。在歷經多年爭取,直至112年中央物價評點已調整為16.8元,桃園市政府卻仍公告評點為14.8元。

游吾和議員說,雖差兩元,但以徵收公式計價,以100萬點╳2元計算,就是200萬元,加上張市長最近對市府抗爭拆遷戶的5項承諾,建物拆遷加自拆補償費加20%、最後搬遷補償加15%,對拆遷戶權益影響極大。

游吾和議員表示,法制國家需要合理的制度,有瑕疵就要修正,市府應依法行政,重新修訂《桃園市興辦公共設施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並依法行政重新公告,讓法規更周全。游吾和議員強調,市府若遲不撥亂反正,不排除陪同拆遷戶前去機場抗爭。

關鍵字:市府 罔顧拆遷戶權益 不依法行政 市議員游吾和 不排除 包圍機場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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