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因應寒流來襲,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12月份派員至縣轄內店家針對「羽絨衣」成立「商品標示」專案抽查,抽查結果發現120件中有5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約4.17%。工商發展局呼籲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以免權益受損,並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於12月份派員至縣轄內百貨公司、大賣場、服飾專賣店及市場等店家,抽查羽絨120件,稽查結果如下: 

(一)不符合商品標示規定的商品共有5件,不合格率4.17%。 
(二)商品之缺失,主要為未標示「製造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纖維成分」及「產地」,若發生消費糾紛,恐求償無門。 
(三)依販售場所,以市場店家不合格率最高(5件不合格)。 

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工商發展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 (30日) 改善,經複查再未改善者,則依法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將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等嚴厲處分,以保障消費安全。另外,工商發展局也提醒消費者選購羽絨衣時,務必要 實際以手觸捏 、聞其氣味 、輕拍衣物 、檢查車縫格線 等,避免買到不合格產品。 

關鍵字:羽絨衣 桃園工商發展局 商品標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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