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55歲黃姓計程車司機,自2013年開始就對交往的同居女友所生的一對國小姊弟猥褻,黃男有時會受女友託付送晚餐到小姊弟在左營的住處,趁機會對國小四年級的女童撫摸下體、吸吮胸部猥褻,還些扯「奶頭要吸才會長大」,女童2013年7月4日晚上遭受侵犯後即向弟弟透漏,媽媽得知後便報警處理。黃男矢口否認犯案,但法官認定女童證詞為真,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還可上訴。

被害女童的父親2013年4月因病住進安養院,母親於是開始與黃男交往,並搬到黃的住處與之同居;女童母親因為工作忙碌,有時會交代黃男幫小姊弟送晚餐以及零用錢,沒想到同居人居然會向11歲女童伸出狼爪,母親也相當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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