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根亞平/桃園報導 
   
因應7月31日起飲料、火鍋湯底食品標示新制上路,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稽查20家連鎖茶飲店20家火鍋店發現有4家飲料、速食業者及10家火鍋店不合格,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第2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凡具有營業登記的連鎖飲料、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業等三類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其現場調製之飲料,均需標示全糖之添加量及該糖量所含熱量、茶葉及咖啡原料產地來源,如果混合兩國以上的原料,則要按照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且茶飲若是用茶精調製、果汁含量不到10%,也只能用風味、口味標示現調咖啡需以「紅黃綠」三色標示區分咖啡因含量 
 
火鍋湯底標示部分,只要是有營業登記的火鍋店,不分規模大小,都必須把火鍋湯頭成分標示出來。 
 
以昆布鍋為例,業者必須標示,是「昆布鍋湯底使用昆布熬製」或「昆布鍋湯底使用昆布風味調味料調製」或「昆布鍋湯底使用昆布及昆布風味調味料共同調製」,而前項標示風味調味料者應同時標示該風味調味之內容物(含食品添加物)名稱,如含二種以上風味調味料,應分別標示。 

關鍵字:飲料 湯底 原料 標示 不實 桃園 衛生局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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