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鴻良/綜合報導
鄭捷在台北捷運上隨機殺人一案震驚全台,民事庭今天宣判,鄭捷被判應賠死者及傷者家屬共新台幣3091萬元,本案可上訴。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鄭捷對死者家屬及傷者,一直以來都未道歉,明顯毫無悔意。根據審酌被害人受害程度、交通費及醫療費等證明單據,共判賠3091萬,若扣除扣除死者潘碧珠家屬已領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10餘萬元,鄭捷總計還須賠償2981萬餘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2014年5月21日,鄭捷在台北捷運江子翠站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新北地方法院依照殺人等罪,判處死刑,目前案件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