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輕軌是全台第一座輕軌系統,民眾小心誤闖觸法。15日發生一件遊覽車駛入輕軌軌道行走百餘公尺的違法行為,交通局及捷運警察局將研議是否開罰。

捷運局提醒民眾,勿擅闖路權區,共用路權的黃色警示區也禁止停留,觸法的話將依大眾捷運法裁罰新台幣7500元。但輕軌尚未營運上路,是否已經適用大捷法,捷運警察隊還要和交通局研議是否裁罰。

高雄環狀輕軌第一階段通行部分路段,目前辦理C1籬仔內至C4凱旋中華站,全長1.9公里、共4個車站將進入履勘程序,等取得交通部的營運許可就會開放民眾試乘。

捷運局表示,試營運就是要讓民眾熟悉輕軌搭乘方法,也讓汽、機車用路人可以慢慢習慣輕軌營運行駛後的路況。捷運局長吳義隆表示,輕軌路徑與一般道路共用的交叉路口或黃色警示區域,禁止停留、應儘速通過。

15日晚間曾發生中山路、凱旋路口的輕軌軌道被遊覽車駛入百餘公尺,並造成部分標示和軌道區內的草地被破壞。

捷運局說,輕軌路口兩側獨立專用軌道路廊植草軌道區屬輕軌行駛專用路權範圍,用路人切勿闖入。違規進入者將依照大眾捷運法第50條的規定,可處行為人或駕駛人7500元罰鍰;而如果造成輕軌設施、設備損害及中斷營運的損失,捷運局或統包商也會依法向肇事者求償。

關鍵字:遊覽車 輕軌道 高捷 開罰 高雄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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