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闻中心/湖南报导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长沙、武汉、合肥与南昌四省会城市就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自2015年1月1日起,四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职工及配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户籍地首套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關鍵字: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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