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兩岸兩會第11次高層會談」25日下午在福州登場,會中完成簽署租稅協議與飛安協議。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表示,希望下次會談時,能簽署包括ECFA有關的兩岸貨貿、爭端解決、環保合作、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等協議。

當天由林中森與中國大陸海協會會長陳德銘代表簽署租稅與飛安協議,兩會協商代表共同見證。會後雙方互換紀念品,海基會贈送「吉兆慶豐」一座,大陸海協會贈與德化白瓷。

會後兩岸兩會分別舉行記者會說明。

林中森在記者會表示,會中除簽署2項協議外,也就陸客來台中轉問題交換意見。其次,則是確認未來要繼續推動協商。他強調,兩岸的交流協商,並沒有時間與次數的問題,也不限制議題數量。

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在記者會中表示,大陸基於經台灣中轉及進一步便利兩岸民眾往來事宜進行討論,認為這項議題有利產業發展,有利降低兩岸人民往來成本,也有利促進兩岸直航的發展,第12次會談將解決這項議題。

鄭立中強調,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的道路是兩岸民眾的共同願望,因此堅定維護「九二共識」的政治互信基礎很重要。為此,將繼續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以促進兩岸同胞福祉。

針對當天簽署的兩岸租稅協議,財政部官員表示,最重要的是納入例外條款,未來只要實際管理處所位於台灣、依台灣稅法納稅者,均可納入保障、避免雙重課稅。同時也規定「四不原則」:即不溯及既往、不作刑事案件使用、不作稅務外用途、不是具體個案不提供。

至於兩岸飛安協議簽署後,民航業者將可委託當地維修廠執行安檢與維修,並在班機落地與起飛間進行適航檢查、航機簽放。至於班機所使用的零件備品,業者也可採用當地合格產品,有效減少重大故障的維修等待時間。

關鍵字:台灣 大陸 中國 兩岸 飛安 租稅協議 簽署 亞太新聞網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