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臺北報導

 

為突破舊有勤務思維,有效運用及活化警力,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自104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試辦為期6個月「集中報案」制度,經實施2個月(7至8月)以來,受理民眾報案151件,親自至分局報案115件、至派出所報案轉報36件,分析受理報案案類,以詐欺案最多、普通傷害案次之、侵占案再次之。「集中報案」試辦迄今,平均50分鐘左右完成報案手續,以往至派出所受理報案需時2至3小時,如今,「集中報案」試辦,明顯縮減民眾受理報案時間。


提供臺北市市民優質的生活環境,以及良好的治安措施,一向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的工作目標;本項制度實施屆滿2個月,雖然還有民眾不太習慣此項改變,惟透過不斷地宣導此項變革,讓民眾有「專人受理、專責處理」之服務,因此民眾直接到分局「集中受理報案區」報案之案件漸有增加;另據報案民眾回饋反映之滿意度調查顯示,滿意的民眾高達80%,僅有15%報案民眾無意見及5%民眾希望能在就近的派出所報案,顯見大多數民眾已能接受「集中受理報案」制度之改變,本分局籲請民眾善加利用警政新政「集中報案」制度,以「專業、效率及熱忱」之信念,提供民眾更優質之服務。

 

關鍵字:集中報案 中正二分局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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