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大陸籍漁船違規到臺灣海域捕魚,海巡署今年已留置四艘陸籍漁船,並且給予重罰,昨(11)日越界達九次的陸船,在重罰二百四十萬後,船主繳清罰款,下午三時左右由海巡艦艇戒護下,駛離基隆正濱漁港。


鑒於大陸沿海地區自今年八月開始,休漁期逐區解禁以來,海巡署海巡局針對大陸漁船越界捕魚情形嚴重海域,自八月三日開始,規劃「全國性擴大威力掃蕩」專案勤務,全力掃蕩越界大陸漁船,彰顯維護漁業資源決心。

當天清晨五時,基隆海巡隊接獲艦艇回報,在彭佳嶼東北二十一浬海域,發現「閩○漁61895」大陸漁船越界捕魚作業中,立即採取強行登檢,初步清查陸籍越界漁船,自一日中午自福建省龍海縣斗美港出發,包括陳姓船長及船員,共有十二人,船上在該海域違規捕撈,漁貨二十五箱約五百公斤漁貨,事證明確,隨即帶返基隆正濱漁港執行扣留作業。

海巡署留置調查「閩○漁61895」大陸漁船越界捕魚案,自八月初至今已留置計四十天,據海巡署的資料統計顯示,「閩」船先前已被我船驅離達九次,足以認為是故意進入我國海域,違規捕魚,除將「閩」船上的漁貨,在當天押返途中即已處分海拋外,另將漁網九件、網板四塊沒入,起網機二部切割破壞,並開出史上最高的二百四十萬新臺幣重罰,力求「立即、有效」的執法效率,讓各地漁民感受到海巡署驅離大陸漁船,維護漁業資源的努力」。

 

關鍵字:大陸 漁船 越界 捕魚 重罰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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