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醒 儘速完成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之分流 在校內進行溝通討論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由於各大專校院已陸續開課,為此勞動部昨日表示,提醒各學校儘速完成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之分流,基於大學自治精神,建議各校可於校內成立「學習型」與「勞動型」兼任助理認定平臺,由學校、學生代表及專家學者共同組成,其中學生代表部分,由大學與研究生學生會、工會代表推派,就校內規劃之相關兼任助理制度進行溝通討論與凝聚共識。

勞動部表示,確定為勞動型兼任助理者會有若干負擔,已積極協助處理,在全民健康保險費用部分,依衛生福利部規定,學校所僱用之學生兼任助理,每週工作時數12小時以下且不需要每個工作日到工者,學生應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學校並無為其投保全民健康保險之法定義務。勞工保險費部分,科技部一學年科專經費200億元,科技部為配合勞動部及教育部所公布之原則,已修訂「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之規定,學校可於申請研究計畫時,提出兼任助理所需相關勞健保等經費需求申請。

另外,學校內短期、一次性工作之僱用學生,例如學校為辦理學術研討會或各項慶典活動所需,僱用工讀生工作2至3日等,因學生非全月在職而係按日工作,學校得按工作日數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實際加保天數計算保費,無須負擔全月勞保費用。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學校勞工保險簡便之申報方式,透過網路申報方式加退保。學校可先申請單位憑證及授權管理者之自然人憑證,再至該局網站依序完成網路申報之申請步驟,即可進行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有關勞保網路申請流程網址為:edesk.bli.gov.tw/qa/main6.htm)。

關鍵字:大專 新學期 開學 學校 保障 助理 權益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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