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袁慧心/桃園報導

桃園衛生局食安稽查大隊與於9月3日查獲義興製冰有限公司未領有工廠登記證,且於龜山某處設立地下工廠用井水製作食用冰塊,稽查人員發現該公司於地下工廠取用井水製作冰塊長逾7年,每日製冰數值高達1200公斤,業者無法提出製冰水質符合「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之證明及販售對象紀錄,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令該業者停業。

衛生局表示,與食品直接接觸及清洗食品設備與用具之用水及冰塊,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務必重視食品製作的過程、環境衛生及工作人員的衛生習慣,否則將依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關鍵字:不肖業者 井水 製冰 違規 黑心 亞太新聞網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