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長謝政達指出;管道工程多位於交通頻繁的市區道路,施工時必須設立:必須有屏障、檢測通風濃度、欄杆、防墜措施、柵欄、警告警示。新北市「 勞檢處 」公布管道工程勞檢 」開罰11業者違反安全施工。

 

記者聞亦芬 / 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於今天10/5日公布管道工程專案檢查 」初查報告,所屬 勞動檢查處 」針對轄內30處管道工程發動檢查,發現承造的 26 家事業單位違反作業安全規定,違規項次達82項,除依法通知事業單位限期改善外,另針對11 家業者開出總計新臺幣$33萬元罰單。

 
  
勞工局長謝政達指出,管道工程多位於交通頻繁的市區道路,施工時必須設立屏障與來往車流隔離,勞工亦必須由地上透過人孔進入地下作業,容易發生車輛突入、缺氧及墜落的風險,目前新北市 已發生 2 起管道作業勞工死亡職災。 為提醒相關業者及作業勞工注意此類工作的危害,勞檢處自8月起針對管道工程實施專案檢查。 


  
勞檢處進一步說明,本次檢查結果以未做好
防車輛突入設施 」最為嚴重,違反比例高達 29.3% ,其次是未做好缺氧危害預防人員防墜措施,分別佔18.3% 及 13.4%。勞檢處將於複查時列為重點查核項目,未來如發現仍有同一違規情事,將加重處罰,以督促業者落實法令規定,保障勞工作業安全。 


  
勞檢處呼籲;管道工程作業危害多,施工業者至少應落實以下安全措施:一、設置安全屏障(柵欄及警告警示);二、實施安全監測(測定濃度及通風);三、使用安全上下設備(欄杆及防墜措施),方能確保管道作業安全,否則一旦發生職災,雇主除應承擔行政責任外,亦須負起民事賠償及刑事業務過失責任。 


  

關鍵字:新北勞檢處:管道工程  開罰 違反安全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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