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棋安至原鄉宣導法律常識。


政治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地檢署結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苗栗分會、苗栗縣司法志工協會、臺灣更生保護會苗栗分會、苗栗縣觀護志工協進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苗栗分會等單位,昨日起一連二天在南庄、泰安鄉,舉辦法律常識講習會及政令宣導,讓原住民對法律權益有更加了解。


苗栗地檢署結合相關單位辦理講習會及宣導之目的在於促進轄內原住民鄉鎮之鄉民代表與村、鄰長、調解委員了解法律常識,進而加強原住民之崇法、守法觀念,期能建立法治社會秩序,保障民眾與社會團體權益。同時傾聽民眾心聲、貼近人民感受,以收深化司法改革之宏效。適逢法務部犯罪被害保護週,同時發動全國各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及媒體,密集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之宣導及強化社會大眾對於犯罪預防及保護之觀念,以促進社會安全。

講習會邀請法律實務專家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棋安、苗栗法律扶助基金會王執行秘書麗仁擔任講師,讓原住民對切身的法律權益有所認識,一方面不會誤觸法律,另一方面也可維護本身既有的權益。

關鍵字:原民 法律素養 律師 下鄉 宣導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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