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勒令停工的金屬表面處理工廠,無視法令偷偷復工,被環警小組當場查獲。
地方中心/
台南報導
佳里區某金屬表面處理工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遭台南市環保局勒令停工,環保局昨天會同警方複查發現業者仍繼續營運,稽查人員除當場勒令業者停工,並將負責人交警方偵訊後,依違反水污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說,這家金屬表面處理工廠未申請貯留許可文件,逕自將廢水貯存在廠區貯存槽並回收使用違反水污法,今年6月被環保局查獲,市府於今年9月勒令工廠停工。環保局多次派員巡查,發現業者有偷偷復工跡象經會同環警聯合稽查,查獲業者違反停工命令,暗中復工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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