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根亞平/桃園報導


位在河川上游集水區、面積佔桃園三分之一的復興區,礙於法令規定,河川流域及水庫周邊超過105公頃集水區禁止砍伐、不得耕作使用,雖然每年每公頃補助2萬元回饋金,比起一般農地休耕補助達到7萬5到8萬5之間,補貼金額仍低。

為還給當地原住民族基本生活的權益,桃園市政府宣布將自105年1月1日起,針對禁伐補償加碼,每年每公頃再加發2萬元。

禁伐目的是為了水土保持、造林,居住在上游地區的原住民族人承擔限制,但對於補償部分,與一般農地休耕補助相比,差距相當大,也不符合公平原則。

多位原住民籍市議員為此奔走中央,日前得到原住民族委員會同意,在未抵觸法律狀況下,可依據桃園市農業自治砍伐條例,並在預算許可之下增編預算。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桃園市政府瞭解當地族人長年來所受的不平待遇,因此率全國之先,加碼每年每公頃補助2萬元,還給當地原住民族族人基本的權益。

按目前所適用的105公頃土地計算,預估需要新台幣210萬的預算,已由原民局納入105年度預算,只要市議會通過預算就可於明年1月1日起上路。


原住民族行政局長Kolas Yotaka表示,原民局起草研議訂定「桃園市政府原住保留地禁伐補償實施要點」,與中央相對等的補償,從現行每年每公頃補償2萬元,由市府加發每年每公頃2萬元補償金,合計設籍桃園市的林農戶每年每公頃共計可獲得補償4萬元,未來中央修法提高補助額度,本項措施即回歸中央相關補助規定予以補助。

關鍵字:禁伐補償 加碼 桃園市 每公頃 加發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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