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1名年約20歲的女子,在批踢踢發文,想約男網友看早場電影,與男網友見面後,卻被帶回住處性侵。

該名女子與男網友在京站碰面,準備前往華山電影院看電影時,男子辯稱住附近有東西忘記拿要返家,隨後2人共乘機車返回租屋處。

回到租屋處厚,男子露出狼性,不斷獻殷勤,還多次假裝不經意碰觸女子身體,女子現場不斷說「來不及看電影」、「身體不舒服」,男子竟然伸出狼爪,硬逼性侵得逞。

女子事後報警,男子8日晚間主動到警局說明,表示雙方是你情我願的發生性關係,訊後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

關鍵字: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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