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27歲黃姓男子,連續假期與朋友聚會,有人建議想要烤肉,但是已經是凌晨時分,沒地方可買豬肉。自告奮勇外出買肉的黃姓男子經過力行路上某市場時,看見豬肉攤尚未開張,但攤位上已擺放許多豬肉,臨時動起歪腦筋,把約30公斤的豬肉裝至塑膠袋,搬上機車載走。

男子將豬肉帶回後,一同聚會的友人還稱讚他很有辦法。但是當店家準備開張時,見豬肉無故遺失隨即報警,警方調閱監視畫面循線找到黃姓男子。男子向警方表示當時只是一時好玩才犯下錯誤,但為時已晚,黃男仍依竊盜罪送辦。

關鍵字:豬肉 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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