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保障消費者冬天食用湯圓及火鍋料的衛生安全,陸續抽驗大賣場及傳統市場的湯圓及火鍋料產品共70件,針對防腐劑、豆製品二甲(乙)基黃、過氧化氫等項目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於使用食品添加物時,務必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否則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選購湯圓及火鍋料產品時應注意店家環境衛生以確保產品衛生及安全,如現場搓揉湯圓的工作人員其手部有無傷口等,此外高油脂、高熱量的餃類及肉丸類也應減少食用量,建議可多食用含有高纖維的蔬菜,火鍋的湯也建議可先把浮油部分撈除後再喝。
此外,火鍋湯汁常含有較高的普林、鈉及鉀等電解質,有痛風或腎功能不良的民眾更應少喝,避免症狀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