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接連查獲觀音合信畜牧場,排放不合格養豬廢水,且場內超養豬隻,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最高可處120萬元罰鍰,也將於近日邀集專家學者進場輔導業者,並於放流口裝設水質連續監控設備,如再被查獲排放不合格廢水,不排除勒令停工。 



位於觀音新坡張厝的合信畜牧場,長年將養豬廢水排入灌溉溝渠,污染魚池,造成魚隻死亡,稽查人員前往現場發現,該養豬場的廢水處理設備老舊,且疏於保養維護,導致部分處理單元效能不佳,放流水質極差;經於廢水放流口採樣送驗,9日水質檢測報告出爐,懸浮固體1,270,化學需氧量3,470,都不符合放流標準,甚至超標達5-8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加重處法。

環保局表示,合信畜牧場是合法設立的養豬場,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但卻未依規定妥善處理養豬廢水,環保局自去年11月獲報後就專案列管,並展開強力稽查,分別於11月下旬及12月上旬查獲該養豬場排放不合格廢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處分2次,累計罰鍰高達15萬元,但業者改善不見成效,環保局於5日採樣檢測結果,依然不符合放流水標準。

 環保局為澈底解決污染問題,除持續加強稽查外,將於近期邀集專家學者進場輔導業者落實改善,並於廢水放流口加裝水質連續自動監控設備,全天候嚴密監控懸浮固體排放濃度,改善期間如有違法行為仍會依法告發,如果業者再不配合儘速改善繼續違規,不排除祭出勒令停工處分。

環保局還發現合信養豬場登記的養豬頭數為957頭,但實際飼養頭數卻高達1,568頭,超養611頭豬,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外,將再移請市府農業局依法查處。

 

關鍵字:觀音畜牧場 汙水排放系統 桃園養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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